警惕企业洗钱陷阱,守护金融安全防线
2025-09-18

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创新不断发展的今天,洗钱活动愈发隐蔽和复杂,对金融秩序、经济发展乃至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洗钱作为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隐蔽性极强的违法活动,不仅会扰乱国家金融监管秩序、助长贪污腐败与恐怖主义等恶性犯罪,更会直接将企业推向 “深渊”—— 无论是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洗钱工具,还是自身经营中因合规漏洞触碰法律红线,都可能导致企业面临巨额罚款、账户冻结、信誉破产等毁灭性后果。在此背景下,筑牢企业反洗钱防线,既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必然要求,更是企业自身生存与发展的 “生命线”。

 

一、 企业洗钱案例警示

案例一:公司员工提供个人账户协助公司接收、转移非法集资款构成洗钱罪

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贾某和于某先后在尹某(另案已判刑)等人设立的陕西某公司担任出纳,二人明知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提供其个人银行卡用于接收公司非法吸收的资金,并按照尹某要求,通过取现、POS机刷卡等方式将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共计98万余元取出,转入尹某指定的账户。

法院经审理认为:贾某、于某明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提供个人账户帮助转移资金,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分别判处贾某、于某人民币3万元、2.5万元罚金。

 

案例二:虚开发票骗税,科技公司洗钱伎俩被戳穿 

某银行工作人员在整理客户企业银行回单时发现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回单特别多,款项用途为差旅费,每笔款项均为X.99万元,具有明显地逃避监管的意图,于是向当地人民银行提交了可疑交易报告。经过人民银行和警方的调查,该公司利用我国对软件行业的优惠政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72张,骗取出口退税约2900万元。为了逃避银行的大额交易监测,该公司将骗税所得拆成了每笔X.99万元,并以差旅费的名义进行转移。不法分子拆分交易的手法露出了马脚,最终被抓获归案。

 

案例三:为黑社会组织 “洗白”资金,曾某借公司账户、虚假合同洗钱获刑 

曾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明知熊某(涉多种违法犯罪,实际控制某实业有限公司)的资金为犯罪所得,仍实施系列洗钱行为:一是应熊某要求,用自己公司账户接收其犯罪所得 500 万元;二是协助熊某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实业有限公司账户,接收犯罪所得 3200 万元;三是通过签订虚假工程预付款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分别掩饰 500 万元和 3200 万元资金的非法性质;四是利用上述两家公司账户,将总计 3700 万元犯罪所得在多个银行账户间频繁划转,模糊资金流向以规避监管。最终,法院认定曾某犯洗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 300 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17 万元。

 

二、 防范提示

上述案例清晰揭示了企业及员工在反洗钱的核心风险点,为切实筑牢反洗钱防线,企业与员工可共同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一)个人

员工出借个人银行账户给公司使用的行为存在较高法律风险。一旦公司以该个人账户为工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员工可能因与该行为存在关联(包括提供账户的协助行为),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基于此,员工应恪守合规底线,拒绝向公司出借个人银行账户;对于明知公司存在违法犯罪情形仍出借个人账户的行为,更需坚决杜绝,以防法律风险。

 

(二) 企业

首先,坚守商业交易真实性原则,拒绝开展无真实业务支撑的资金往来。在与新交易对手建立合作前,全面开展背景核查;针对无实际经营能力、无固定业务范围、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却频繁进行大额资金周转的企业,重点强化风险甄别,审慎开展业务合作。同时,对交易对手背景调查所获资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避免违规使用或泄露。

其次,定期排查日常经营及资金运作中的洗钱风险漏洞。对于受托为第三方周转资金、通过第三方收取款项、发生大额现金交易等场景,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对于涉及敏感地区、洗钱高风险区域及高风险机构的资金与交易,启动强化审查流程。针对排查发现的风险业务,开展精准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建立与之匹配的分级防控措施,从源头阻断洗钱风险传导。

再者,对于经评估认定为高风险的业务,按照反洗钱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向合作银行及属地反洗钱监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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